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6148:好评
第二次入住,这次带了妈妈,就订了家庭房,不过面积和家电上和第一次住的大床房相比居然差不多,只是房内多一张0.9米弹簧折叠床,厨房空间也更小,此外就赠送的下午茶其实是真的只是一杯红茶或者咖啡,实在不符合一家人出行的预期,以上是不足。回头客的理由是中心的服务比较好,包括看见宝宝加小拖鞋小牙刷,中午看到我们外出回来一头汗特地送了矿泉水和纸巾来,退房时给宝宝送的手工小饼干更是深受宝宝好评,这些不贵的细节却总让人暖心,所以如果有第三次机会,还是会选它的。(图片是第一次入住时拍的)
会员1727:好评
房间住着很不错,服务非常好,前台万先生还送的雨花石,下次来南京还会继续来南京中心大酒店!
糯米:好评
第一入住南京中心酒店,真心对这里的各项服务满意,特别是丁长梅的服务非常周到,送了菊花茶和一次口罩,好温馨,还有七楼的胡管家为我们送的小礼物(手叠毛巾大象),还有王梅娟经理及时检查客房,谢谢酒店的服务。